校内各单位: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要求,现就调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正常休息,有教学安排的师生照常上课;4月4日(星期一)、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4月5日的假期延后补放。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对教学安排作出相应调整,并通知相关师生。各部门各单位和全校师生员工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严格执行政府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切实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屏障。
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