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9号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8-29浏览次数:640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第9号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部门、各学院领导要坚持在岗到位,靠前指挥,把防御台风各项工作做早、做实、做好,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人员通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根据台风形势变化,及时启动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调度,积极应对防抗台风。

二、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各学院、各部门要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微博、QQ等途径,及时提醒所在单位师生注意安全,防范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三、突出重点,加强排查。各部门、各学院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学校教学楼、校舍、实验室、体育场馆、在建工地进行检查、加固和维护,特别是存在隐患点的部位要重点盯防,确保安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校园户外广告牌、树木、车辆、用电设施、排涝渠、在建施工工程、校园湖泊和易产生洪涝灾害等部位的巡查,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四、做好值守,快速反应。各二级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应急带班制度,发现险情、灾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联系电话:5136288)。

 

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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