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6 信息员: 浏览次数:411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工作要求,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校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各部门、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岗值守,及时稳妥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问题,请校内各单位于每日15:00前向党政办公室报告当日稳定情况。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