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院〔2017〕45号
关于印发《必赢nn699net科技计划项目间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必赢nn699net科技计划项目间接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7年第2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必赢nn699net科技计划项目间接费管理办法(试行)》
必赢nn699net
2017年10月26日
抄 送:校领导 |
必赢nn699net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印 |
必赢nn699net科技计划项目间接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科技计划项目间接经费的管理、切实履行法人单位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0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 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福建省级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41号)、《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3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承担的国家部(委)和省、市各级政府批准立项并纳入财政科研计划的且允许列支间接费用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第二条 间接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项目直接费用预算中列支的相关费用。间接经费用于学校的成本耗费补偿(管理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
第三条 间接经费开支范围
1、学校为项目实施提供的仪器设备、房屋、水、电、气、暖消耗产生的费用,学校将适时予以收取。
2、管理费:指学校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管理、协调等业务费用开支。
2、绩效支出:指学校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根据对科研人员的科研实际绩效考核情况安排给项目研究人员(含管理辅助人员,如兼职科研财务助理)的支出费用。
第四条 间接经费的预算
间接经费按照国家政策和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编制。其中:
1、自然科学类各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研发类项目,均要设立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核定比例:5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5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其他社科类计划项目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参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3、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间接费用核定比例:2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
4、校级科研项目及学校配套经费不允许列支间接费用。
第五条 间接经费分配与管理
1、间接经费预算总额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不得调整。学校按《必赢nn699net科研项目管理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规定提取管理费。
2、间接经费的绩效支出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提取,没有具体规定的在学校提取管理费后可以全部作为绩效支出。间接经费的绩效支出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3、项目间接经费分年度下拨的,学校也相应分年度进行间接经费的分配和使用。
第六条 间接经费支出管理
1、学校管理费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项目承担单位管理费由承担单位(二级学院)负责人按照规定审批。按照《必赢nn699net科研项目管理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开支与审批。
2、科研绩效支出原则上必须在项目结题后,并在项目承担单位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发放对象为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及科研辅助人员(含管理辅助人员、兼职科研财务助理等),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批复或学校核定的额度。
3、项目负责人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科研绩效支出发放方案并提出发放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和项目组所有成员签字,并经学校人事处和科研处审核后报销发放。项目承担单位(二级学院)科研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原则上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员不包含项目组成员。
第七条 项目结项后,如项目或相关研究成果被学校或有关部门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追回绩效支出并按照《必赢nn699net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武院综字〔2012〕26 号)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中的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校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