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是高校教学管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测量学生知识与能力,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对改进教学、促进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具有导向作用。为了加强课程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考核的范围
(一)凡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和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等)均需进行考核。
(二)凡在籍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和各种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才能获得所修课程对应学分。
二、课程考核方式
(一)课程的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确定,并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考核大纲等教学文件中注明。
(二)课程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两部分(期中考试成绩计入平时考核成绩)。
(三)课程平时考核可采用作业、课堂讨论、实践操作、答卷、口试、考勤等多种形式,任课教师应在课程期末考核开考前完成课程平时考核成绩的评定。
(四)课程期末考核的形式可采用笔试(闭卷、开卷)、论文、实践操作、口试、创作等。具体由各院(部)根据考核大纲确定。
(五)实践教学环节(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的考核方式按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命题工作规范
(一)试卷形式考核
1.试卷命题要以课程考核大纲为依据。
2.命题工作由课程归口相关院(部)组织有关教师完成,系(教研室)主任负责试卷内容及格式的审核。公共基础课程和由两名以上教师任教的课程的试卷命题工作,原则上必须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实行集体命题。
3.试卷应能覆盖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既注重考核学生对基础概念、基础方法、基础技能的掌握程度,又注重考核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4.试题的难易程度恰当,题型力求多样化。试卷题型设置原则上不少于4种类型。试题表述应准确、简洁、明了。
5.试卷题量适中。120分钟的试卷以大多数学生能在100分钟左右完成为宜。
6.教师命题必须使用标准试卷模版(教务处网站下载),课程名称应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名称一致。
7.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如由于特殊原因需减少或增加考试时间,必须经过所属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在试卷上明确标注并向学生说明。减少或增加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30分钟。
8.教师应根据课程考核大纲的要求,同时拟定A、B两套试卷,其难度、广度和分量应相当,且试题重复率不应高于20%;同一门课程的试卷近三年的试题重复率不能超过20%。
9.教师拟卷同时应制定每道试题较为详细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题给出每个小题的参考答案及分值;主观题给出试题的解题主要步骤或答题要点,并进行分值分配。
10.开卷考试的命题应体现开卷考试的特点,其答案不应含有可从教材或其它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课堂开卷考试,应明确规定允许学生携带的教材或参考资料的范围;采用半开卷半闭卷方式的,试卷应分开印制,闭卷考试部分应严格按照闭卷考试的规定进行。
11.命题人员必须做好试卷和有关资料的保密工作。
(二)非试卷形式考核
1.命题必须符合考核大纲的要求,注重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的结合,真实反映学生对本门课程知识掌握的程度。题目设置上应注重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及应用能力。
2.考核形式要切合实际,能真正检测学生对该门课程的掌握程度;成绩评定方法应可操作性强。考核形式及其成绩评定方法,经院(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3.采用论文、课程学习总结、读书报告、课程大作业等考核形式的,任课教师应提出与考核大纲相符的考核要求,原则上应使用统一的课程考核用纸或论文用纸以便保存。
4.采用口试、实践操作等考核形式的,应制定合理的考核方案和详细的评分标准并做好考核记录,作为成绩评定时的佐证材料。
四、试卷的印刷与保管
(一)试卷应在考试前2周命题完毕。各院(部)应对本院(部)各专业考试试题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做到字迹清晰、准确,避免出现错漏。用纸超过一张的试卷,必须进行装订。
(二)命题完成后,系(教研室)主任负责试卷内容、格式的审核。各院(部)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随机从A、B两套试卷中抽取一份作为考试用卷,并由专人交印刷厂统一印刷。
(三)各院(部)要严格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建立试卷管理责任制,安排专人进行试卷送印、领取、分发、装订、管理工作,确保各个环节做到安全保密和准确无误。
(四)各院(部)或印刷部门若因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试题泄露、试卷遗失或损毁等事故的,将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五、考核的时间及记分
(一)期末考试一般集中在期末考试周内进行,采取集中授课制的课程考核在课程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
(二)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或两级制(合格、不合格)记分。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标准是90-100分为优秀(A);80-89分为良好(B); 70-79分为中等(C);60-69分为及格(D);60分以下为不及格(F)。对于难于采用上述记分办法的课程,可采用合格,不合格两级记分,但须标明“两级分制”。
(三)所有课程的总成绩应由平时考核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构成。课程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所占课程综合成绩的比例由各课程考核大纲规定。因教学改革需改变考核大纲规定的成绩比例的课程,须向课程归口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教务处备案。
六、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一)学校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学校成立由教学副校长为总主考,教务处等处室负责人参加的考试工作协调组,全面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学校建立和实行校、院(部)二级考试巡查制度。各院(部)应由院(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考试组织及管理工作,并建立必要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制度。在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中,应积极发挥校、院教学督导组的作用。
(二)学校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各级各类考试的管理和组织,应做好考试的安排、统筹、协调、巡查和总结等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相关事务。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应进行全面的考试总结,对于组织和管理中的经验和成绩进行宣传和推广,对于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鼓励,对于考试中出现的教师和学生的各种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和处理,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认真分析和整改。
(三)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前,各院(部)要分别召开全院(部)学生和教职工会议,进行考试工作专题培训,认真进行考试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落实考前、考中、考后相关工作。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体学生中树立“认真复习,诚实迎考”的良好考风。每学期的期末考试结束后,各院(部)也要进行全面的考试总结。
(四)学生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必须严格按照《必赢nn699net考场规则》以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一律按照《必赢nn699net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 教职员工在考试组织管理和相关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必赢nn699net考场规则》和《必赢nn699net教职工监考守则》以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照《必赢nn699net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六)学校后勤和保卫等相关管理部门应做好考场管理、水电保障、设备维修和保安值班等服务工作,以保证学校各级各类考试的顺利进行。教室管理部门要确保考试用教室的整洁卫生,力求桌面上不得有任何乱写、乱画和乱刻的情况出现。
(七)期末考试监考人员的安排要尽可能实行交叉监考制度,每个考试教室应安排2名监考人员,一般每个考室的学生数不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坐。
(八)未办理免听或免修手续的学生,若该门课程的教学活动缺席1/3及其以上学时,不能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九) 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需在考前在教务系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同意后方可缓考。缓考学生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缓考成绩作为该生期末考试成绩。
七、试卷的批阅、复查、装订
(一)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网上成绩录入。统考课程原则上实行集体阅卷,其它课程可由任课教师阅卷。阅卷前应清点试卷份数,根据试卷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用红笔进行试卷批阅。试卷的批阅、复查、装订工作详见《必赢nn699net考试阅卷、试卷复查、装订工作规范》。
(二)试卷批改结束后,各院(部)应指派原则性强、有责任心、工作认真的人员对试卷评阅工作进行复查,复查结束后,复查人员应对复查情况做出详细记录,并填写“必赢nn699net考试试卷复查情况登记表”。
(三)论文、课程学习总结、读书报告、课程大作业等形式根据成绩评定参考标准进行评阅并保留批阅痕迹。口试和技能考查须当场作好过程记录,并做好资料保存,以作为评分的依据。
(四)以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须将考核方案、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成绩单、考核总结、学生考核材料等反映考核过程的材料归档备查。
(五)阅卷工作结束后,阅卷教师应将打印出的学生原始成绩单签字后,与试卷一起交课程归口单位作为必须保留的教学档案专门存放。学生的原始成绩表与试卷原则上要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三年。留存期结束后可由各院(部)自行处理。
八、课程考核质量的检查
(一)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必赢nn699net期末考试试卷分析表》,使之真正发挥改进教学的作用。试卷分析的内容包括知识点的分布分析、难度与区分度的分析、成绩分析、改进教学的措施等方面。试卷分析应具体、有针对性,不能含混其辞、笼统分析。试卷分析中涉及到的成绩应是试卷原始成绩而非该门课程的综合成绩。
(二)采取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也必须进行考核总结,内容包括试题或考核方案的科学性、组织程序的可行性、学生的学习效果以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措施。
九、课程考核的总结与检查工作
(一)考核结束后,各院(部)要及时做好试卷的归档工作,并对课程考核工作进行总结。要充分挖掘考核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课程考核工作质量。对于组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做好试卷的检查工作。各院(部)在考试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教师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试卷及时进行整改或作出必要的说明。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或专家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三)学生如对本人课程成绩有疑问,可在下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向所在院(部)提出成绩复议申请,经院(部)负责人批准后核查。若经核查确需更正成绩,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予以更正。学生所在院(部)原则上应在学生提出成绩复议申请一周内进行成绩复核并将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十、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它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必赢nn699net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