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2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学工函[2022]10号)文件要求,根据本人申请,辅导员、院审系评审小组初审,现对符合就业补助条件的刘宇霜、刘梅等21位同学进行二级学院公示,具体名单见公示栏。公示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 421344162@163. com
电话:13328629686(范老师)、1825992202(宫老师)
地址:屏山11-303学生工作办公室
茶与食品学院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