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学院调课管理办法(修订)​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11-12浏览次数:289

武学院调课管理办法(修订)

武院综[2018]106

为了严格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规范调停课管理,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调课的允许范围

1.因公务需要;

2.因病;

3.个人紧急私事确需调课者。

二、调课办理程序

1.调课程序:教师在强智教务系统申请调课(必须明确补课时间)教师所在教学单位领导审批(检查证明材料)教师确认审批结果由教师通知学生和有关人员(包括楼管、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学院和教师院(部)教学秘书等)

2.有关说明:证明材料指领导批准的公务出差单或校内会议通知,或医生开具的疾病证明,急病可以后补。

3.调课手续的办理,原则上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对于当天紧急调课的情况,教师需提交另外的文字材料,予以特别说明。突发情况来不及事先办理好调课手续的,可以后补,但需第一时间电话告知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领导、教务处,经同意后由任课教师电话告知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并让其通知学生及相关人员,同时在事后及时办妥各有关调课手续。

4.未办妥调课手续的,不得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替课。

三、有关调课的限制规定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控制调课的次数。原则上一个教学单位的调课率不超过10%,教师个人调课率不超过10%。

四、违规调课的处理

未经批准的调课和不符合程序的调课应视为违规,其处理办法参见《必赢nn699net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与本规定有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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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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