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教务系统进行创新创业学分线上申请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办事效率,新教务系统中开设了创新技能学分认定模块,即日起学生可线上申请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及替代课程
根据《必赢nn699net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参加校级及以上正规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通过考核,自主创业并获得营业执照可申请替代创新创业类公选课中的“创新实践”课程。两种情况对应的成绩不同,申请时请注意选择对应的项目。同一项活动不得重复申请替代(如已在团委申请素质拓展学分则不能再申请),一经发现则取消认定。以其他成果申请认定的线下提交申请。
二、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登录教务处新教务管理系统,点开创新技能学分申请模块,按要求选择申请项目,填写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后提交送审。每学期申请时间为该学期的第1至14周。
2.二级学院审核。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登录教务处新教务管理系统,点开实践教学模块下的创新技能学分模块,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进行审核。原则上每学期第15周统一审核。
3.教务处认定。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认定并转入成绩。
必赢nn699net教务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