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24浏览次数:44

 

有关系(部):

2009年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突出选题的自主创新性;把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是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成长,是否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是否有利于承接高层次科研课题,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2、注重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技人员申报的课题。

3、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联合攻关和产学研联合的项目;优先支持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为依托申报的项目。

4、优先支持符合“高校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评审方法

1、项目负责人系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中、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申报重点项目应以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限省重点建设高校申报

3、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面上项目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报项目须经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

5、课题负责人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予以立项资助。

三、申报材料

1、《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

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四、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09年4月10日

附: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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