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08浏览次数:47

 

各系(部)、各部门: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社科规划办会议精神和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五、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代码表》等)请从校科研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课题论证》活页今年有较大改动,请认真阅读活页后面的填写说明;《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六、20010年3月1日前,申请者把《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的电子版发送到校科研处电子邮箱,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打印正式的申报材料。

七、2010年3月6日前,申请者把经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7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和电子版上交校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八、详细的申报办法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查看。

九、联系人:翟强   联系电话:5136098

E-mail:wyxykyc@163.com  

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doc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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