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受理时间:
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结题。常年受理项目结题工作。
2、结题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创新项目以简易验收方式结题。
3、材料要求:
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2)该项目已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的的研究论文,以PDF文件格式上传论文首页、标注页(一篇文章做成一个PDF文件);
(3)项目经费卡(不用上传,受理结项后退回)。
4、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结题申请,学校审核后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人打印结题报告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送交科研处,由科研处汇总后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材料报送后等待基金委评审确认结题。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受理时间:
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结题。常年受理项目结题工作。
2、结题方式:
学校上报材料,年度、西部、青年项目由国家社科规划办委托省社科规划办组织鉴定。
3、材料要求:
(1)3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2)6套匿名最终成果;
(3)3份附有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最终成果简介;
(4)3份附有财务盖章的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账;
(5)3份项目立项《回执》;
(6)以上(1)(2)(3)材料的电子文档各1份。
(7)项目经费卡(受理结项后退回)。
4、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学校审核后上报省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通过后,下发结项证书(最终成果属著作的,待报送正式出版的著作后结项)。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1、受理时间:
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结题。常年受理项目结题工作。
2、结题方式:
学校上报材料,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鉴定。
3、材料要求: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8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8套(含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
(3)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8份(复印件)。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经教育部社科司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于其后装订。
4、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学校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汇总上报教育部,鉴定通过后下发结项证书。
四、省科技计划项目
1、受理时间:
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结题。常年受理项目结题工作。
2、结题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创新项目以简易验收方式结题;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引导性项目(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等项目以会议验收方式结题。
3、材料要求:
登陆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fjkjt.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省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创新项目
①《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工作总结》;
②该项目已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的的研究论文,以PDF文件格式上传论文首页、标注页(一篇文章做成一个PDF文件);
③《福建省科技项目经费总结算表》(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和学校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
④项目经费卡(不用上传,受理结项后退回)。
(2)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引导性项目(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等项目
①项目任务书复印件(系统自然生成,不用上传);
②项目验收申请表(由系统填报生成);
③项目总结报告;
④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属第二十九条所列的公益专项项目的简易验收可不要求提供);
⑤用户报告及其它应用效果证明材料(属第二十九条所列的公益专项项目的简易验收可不要求提供);
⑥《福建省科技项目经费总结算表》(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和学校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需另附逐个列出的购置科研设备及其费用的详细清单);
⑦项目仪器设备共享情况(由项目经费购置的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须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仪器设备共享登记系统”登记,并附上登记表。其中符合加入“福建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条件的,应当加入共用网);
⑧其它附件(发表论文及书刊引用评价,原始记录、工艺文件、专利等相关证书,涉及安全、环保等问题的,需有关部门出具报告);
⑨项目经费卡(不用上传,受理结项后退回)。
4、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结题申请,经项目承担单位(学院)、主管单位(校科研处)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填报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经省科技厅网上审核通过后(审批状态为“科技厅审核中、待纸质材料报送”),项目负责人即可将书面验收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校科研处签章汇总后再报送省科技厅(接收材料后、系统状态为“科技厅审核通过”),完成项目验收。
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创新项目通过验收后,省科技厅统一印发批复验收的通知。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等项目,省科技厅核准报送材料后组织验收。
附件:
五、省社科规划项目
1、受理时间:
在项目申请书规定的研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结题。常年受理项目结题工作。
2、结题方式:
学校上报材料,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函审。
3、材料要求:
(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5年6月修订),A4纸打印、左侧单独装订,一式2份;
(2)《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支撑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左侧胶状,一式5份,其中匿名处理3份:
①封面(参照省社科规划办固定格式填写);
②目录(固定格式,不用修改);
③最终成果简介(参照结项审批书中的相关说明撰写);
④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课题成果复印件,属于论文成果的,需要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
⑤最终成果(最终成果不属于专著的,需要以项目名称为最终成果的题目,单独撰写一份最终成果,内容要比“最终成果简介”更详尽)
(3)项目经费卡(受理结项后退回)。
4、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准备纸质结题材料一式2份,经过项目承担单位(学院)签章后,送交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上报省社科规划办,待省社科规划办送审通过后,下发结项证书。
六、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
1、受理时间:
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结题。常年受理项目结题工作。
立项资助经费10万以下(含10万)的项目以简易验收方式结题;立项资助经费10万以上的项目以会议评审验收方式结题。
3、材料要求:
(1)简易验收项目:
①《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简易验收申请表》(可从http://npk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②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③项目总结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考核目标及主要技术与经济指标;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实施选择的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阐述;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获取情况;项目成果应用与转化情况;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存在问题及经验总结);
④反映项目实施成效及成果的证明材料(照片、论文、证书等)。
⑤项目经费卡(受理结项后退回)。
(2)会议评审(验收)项目
①《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验收)申请表》(可从http://npk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②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③项目总结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考核目标及主要技术与经济指标;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实施选择的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阐述;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获取情况;项目成果应用与转化情况;经费到位及支出情况;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存在问题及经验总结);
④工业项目需提供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并提供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
⑤农业项目提供现场测产验收报告或生产试验记录报告;
⑥反映项目实施成效及成果的证明材料(照片、论文、证书等);
⑦用户报告(2个以上用户提供评价意见或试产报告,验收可不提供);
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验收可不提供);
⑨国内外同类产品(或技术)对比报告(提供近年国内外同类技术背景资料,并就主要技术指标和创新点做出对比分析,验收可不提供);
⑩项目经费卡(受理结项后退回)。
4、审批流程
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简易验收的项目填写《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简易验收申请表》,会议评审(验收)的项目填写《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验收)申请表》,经学校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同时提交结题材料初稿1份。
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审查批复,简易验收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认定并作出简易验收结论,项目完成结题程序。会议评审(验收)的项目由学校组织会议进行项目评审(验收),会议评审 (验收)后报送材料由市科技局认定并作出评审 (验收)结论,项目完成结题程序。
附件:
七、对接南平产业发展科研专项
(参照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办理结题手续)
八、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原福建省教育厅科技、社科项目)
1、受理时间:
在项目申请书规定的研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结题。每年3月和9月受理项目结题工作。
2、结题方式:
采取简易验收方式结题。
3、材料要求:
登录“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edu.gov.cn/Default.aspx)(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登陆系统后,按要求逐项填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2)该项目已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的的研究论文,以PDF文件格式上传论文首页、标注页(一篇文章做成一个PDF文件);
(3)立项时承诺的其他项目成果
(4)《财务决算表》(加盖财务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
(5)项目经费卡(不用上传,受理结项后退回)。
4、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填报结项材料,确认无误后附上一份纸质结题材料提交到学院(纸质材料应包含:《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及立项时承诺提交的论文等成果,请用A4纸打(复)印,逐份左侧装订,全部材料用夹子统一夹好)。各学院管理员上网审核确认后提交到学校,同时,汇总结题材料到学校科研处。学校审核后提交到省教育厅,等待审核结题。
九、校科研基金项目
1、受理时间:
在项目申请书规定的研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结题。每年3月、9月受理两次项目结题,具体以学校发布结题的通知为准。
2、结题方式:
采取简易验收方式结题。
3、材料要求:
(1)《必赢nn699net科技项目工作总结》或《必赢nn699net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该项目已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的的研究论文,逐篇复印,包含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
(3)立项时承诺的其他项目成果
(4)项目经费卡(受理结项后退回)。
4、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一式1份到学院,由学院汇总上报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审核结题材料,审核通过的项目下发正式结题文件。
十、其他类别的科研项目
具体请咨询科研处办理结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