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直〔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申报公告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于2021年4月29日成果材料按要求上报科研处。
纸质材料:
一、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一律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参评成果原件2份。
联系人:陈淑端,5136218。
附件:
1.闽教办直[2021] 2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5月31日前).doc
3.附件2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doc
4.附件3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5.附件4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