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闽教科规〔2021〕15号的精神,决定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请申报者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专业背景、院校和区域特点自主选择研究主题,选题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聚焦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区)级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三、申报办法与上报材料
1.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指标6项。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统一报送材料包括:
(1)课题申报者填写的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4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
(2)《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电子版:申请书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申请书”;活页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活页”。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9-5136218。
邮箱:54485085@qq.com
附件:
科研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