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80号)文件精神,省市场监管局拟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项目要求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为准)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并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三)在申报截止日前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不存在未缴纳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不属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的专利;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
(五)专利技术或设计水平高、专利质量优秀、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专利保护成效显著;
(六)1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一个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专利项目。
二、 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应用证明材料,按照如下要求填写:
(一) 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二) 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
(三) 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为http://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
(四) 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 申报程序
登录“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112.111.2.122:443),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
(一) 在“福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首页选择“政务服务”进入,然后在页面底端选择“福建省专利奖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在线办理”。
(二) 在跳出的登录页面中,使用“闽政通APP”扫描即可登录到专利奖申报系统。
(三) 申报用户在“关联推荐单位”处选择“必赢nn699net”为推荐单位。
(四) 申报用户在线填写参评项目材料,上传相关附件,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即可提交。
四、 其他要求
(一) 项目申报时间:4月10日到5月10日,5月10日前必须完成项目提交,预期不予受理。
(二) 联系人:王玉林、刘瑞军 0599-5136098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申报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