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站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21浏览次数:364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要求我校开展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单位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1.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结题有关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2024年起,我校将于每年9月底前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结题材料,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2.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3.项目结题材料汇总报送方式院(部)汇总报送本单位结题项目材料,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结题。

4.科研处将开展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推荐新科研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每个单位1份;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盖章PDF版),每个项目1份;

3.佐证材料(PDF版),每个项目1份。

(二)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其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报送截止时间

纸质版材料打印一式两份提交科研处进行审核,电子版(非涉密)材料请于202311月1日前发送至wyxykyc@wuyiu.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单位名称)2023年中青年项目结题材料”。

联系人:王玉林,电话:0599-5136098,电子邮箱:wyxykyc@wuyiu.edu.cn

 

附件1——附件2.doc

 

 

                                    

 

                         科研处

                            2023年10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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