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规课题2024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6-28浏览次数:36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进一步加强教育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践研究,我校将组织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2024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实行地区(学校)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二)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主持过县(区)级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含负责人前三名)参与过设区市级课题,并已结题。每位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立项但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进行申报。

(三)课题组应依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研究方向性条目(2024年)》,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拟定选题。各类国家级和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

(四)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5人。每位课题组成员参与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不得超过2项。支持开展综合性、系统性研究,鼓励跨学校、跨学段、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或协同研究。

(五)课题组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情况,一经查实,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立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

二、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申请评审书(按填报要求加盖相应公章)。

2.设计与论证活页。

3.职称证明复印件(加盖负责人所在学院或部门公章)。

4.结题证明复印件(加盖负责人所在学院或部门公章)。

5.课题申报汇总表(加盖负责人所在学院或部门公章)。

(二)有关要求

1.申报课题负责人应按上述材料清单,分别准备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相关信息一致。

2.纸质版《申请评审书》盖章后用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连同《设计与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职称证明、结题证明等(设计与论证活页一式肆份,其他材料一式两份),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课题申报汇总表》命名为“学院或部门名称+2024年课题申报”。

4.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获准立项后,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对超过最长研究期限的课题,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撤销立项。

(二)课题获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关键事项;课题组其他成员变更等事项,应在中期检查前向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变更申请。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9-5136218,电子邮箱:wyxycsd@wuyi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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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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