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0日,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围绕“严明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主题开展学习研讨。学院党委副书记宋卫军主持会议。
会上,陈丽逐条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黄婷、郑生猛和邓秀春等3位同志围绕主题作重点发言。
会议指出,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必须履行党章中“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
会议强调,一是要在明大德中坚定理想信念。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首要任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二是要在守公德中恪守职业操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严格规范网络行为,做社会主义道德的践行者、良好风尚的维护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学院师生利益放在首位,深入践行“四下基层”等优良作风,千方百计解决师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三是要在严私德中涵养高尚品格。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断加强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涵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廉洁齐家,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观念,形成清白做人、勤俭持家、干净做事的好家风。
学院班子成员,科级干部,支部书记和辅导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