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工会主席职责
1.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主持院分工会工作。
2.在院党委的领导,贯彻执行的有关决议,定期负责召集分工会委员会会议,对教职工反映的意见和呼声,及时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定期向院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党政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加强学院的民主建设。
4.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院的发展。
5.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协助和督促学院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6. 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7.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和积极分子培训与组织工作。
8.深入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疾苦,善于通过各种途径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建设职工之家,增强工会凝聚力。
9.管好、用好院分工会经费。
10.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会员入会登记及办理审批工作,做好有关资料档案保管。
2、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新会员的教育。
3、负责院分工会缺额干部的补选和报批工作。
4、协助院分工会主席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
5、协助学院开展各项活动。
(三)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院分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2、宣传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做好院分工会宣传栏、新媒体的宣传工作。
3、承担院分工会信息报道任务,及时将院分工会的活动信息以稿件形式提供给校工会,要求每年写通讯稿6篇以上。
4、协助学院开展各项活动。
(四)福利委员职责
1、关心工会会员生活,经常了解会员生活状况,为会员办实事,尽力改善会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参加有关住房改革、补助、资金发放等关系会员切身利益问题的研究讨论。
3、协助组织委员进行参观学习,职工体检、疗休养等活动。
4、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档案。
5、协助学院开展各项活动。
(五)文体委员职责
1.负责组织和开展系列文化、体育活动。
2.发动广大会员开展适合校教职工的全民健身运动。
3.组织开展各种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4、协助学院开展各项活动。
(六)女工委员职责
1、根据院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开展有关的妇女工作。
2、负责组织学院开展的妇女卫生健康检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开展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
4、对孕、产妇及有困难的同志进行送温暖活动。
5、做好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6、协助学院开展各项活动。
(七)青工委员职责
1.在校工会青工委的指导下和分工会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2.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教职工做一个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职工。
3.了解青年教职工的想法和要求,做青年教职工的知心朋友,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定期向上级工会汇报青年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5.举办对青年教职工身心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青年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6.积极完成有关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