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结果揭晓,共有20个单位、20名个人被授予“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个人)”称号,50个单位、50名个人被授予“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个人)”称号。其中,我校荣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是本次唯一获表彰的高校。
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组成的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组织开展的。该活动旨在加强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建设,发挥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自觉把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崇德向善、敬业奉献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