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校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校领导庄祥生、陈金瑞、杨昇、张大烛、陈宗荣、廖斌、郑细鸣参加学习会。
校纪委纪检监察室杨媛同志对《规定》作了解读,她从《规定》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中央对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要求等方面,结合我校实际,对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进行了详细阐述。
会议强调,全校各级党委和纪检部门要全面学习掌握《规定》的内容,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规定》的各项要求,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贯通起来,坚持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强化规矩意识,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校纪委委员,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巡察审计办公室干部,各二级党委纪检委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