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工委《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举办“2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13-04-29 信息员: admin |
武院学工[2012]6号
各院系: 现将教育部思政司《关于举办“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7号),中共福建省教育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举办“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闽委教办宣[20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可采用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院系推荐1人,于2012年3月7日前,将《报名表》加盖院系党总支印章后和辅导员先进事迹材料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中心陈强老师办公室,发送电子版至wyxyjy@163.com邮箱,我校汇总后进行初评并重点推荐。 学生工作部 2012年2月24日 主题词:推荐 优秀辅导员 转发 通知 抄 送:校领导 有关部门 必赢nn699net学生工作部 2012年2月24日印发 (共印20份)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闽委教办宣〔2012〕9号 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举办“2011全国高校 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思政司《关于举办“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12年3月11日前,将加盖学校党委印章的《报名表》寄送至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发送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至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邮箱;同时,也要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邮件标题:**学校事迹材料)寄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我委将汇总进行初评并重点推荐。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人:谢秋运;联系电话:0591-87091278;通信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邮编:350003;电子信箱:xcb87091278@163.com。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0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1日印发
教育部司局函件 教思政司函[2012]7号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11年度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举办“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主办单位: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以下简称辅导员研究会)、中国教育报 网络支持: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3月11日。 三、参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五、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1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六、评选程序 1.各高校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推荐1名辅导员,将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的报名表(可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页www.moe.edu.cn和辅导员研究会工作网站www.gxfdy.edu.cn下载)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2年3月11日前邮寄至辅导员研究会(以邮戳日期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至fdyndrw@163.com,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2.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可在本区域内高校报名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并进行重点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推荐名单加盖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公章后,请于2012年3月21日前传真至辅导员研究会。 3.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高校报送推荐的辅导员进行评审;评审分为入围、提名、终评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晋级的辅导员事迹在新华网和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上进行展示;2012年4月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闫家强:0531-88361028 万广远:0531-88366713 传 真:0531-88362836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18楼128室“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邮编:250100 附件: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2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