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学生宿舍心理信息员的通知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13-04-29 信息员: admin |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体系,壮大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学生宿舍建立心理信息员。 现将试行方案印发,请结合本院系学生教育和宿舍文化建设等工作予以组织和落实。试行过程中请与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保持联系,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问题以便完善。并适时将根据试行情况召开专题座谈会予以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