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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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教育科(心理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13-09-25 信息员: |
(一)思想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组织协调。 3、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4、负责组织全校学生思想状况调研分析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反馈。 5、负责举办思政工作研讨会。 6、负责全校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德育工作,以学生处网站、学生处官方微博为思想政治教育及德育的网络信息化平台,做好学生网上思想动态的引导和沟通工作。 7、协助组织协调学生迎新、入学教育、军训及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8、负责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9、协助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心理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1、抓好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2、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心理咨询体制,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3、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落实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干预。 4、做好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朋辈辅导资料库。 5、组织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6、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分析、预测,做出实际估计。对预警名单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并做好后期追踪教育。 7、指导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8、抓好日常心理咨询工作,做好咨询情况记录及保密工作。 9、组织开展“5.25心理”等专题系列活动,定期开展学生团体心理辅导。 10、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99-513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