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优秀论文评审办法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17-04-08 信息员: 学生资助中心 |
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优秀论文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省广大学生资助工作者深入钻研业务,积极开展工作调查和研究,努力提升学生资助理论与工作水平,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与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优秀论文评审原则每3年举办一次,论文主题可涵盖学生资助工作原理、运行机制、工作规范、资助文化、育人创新以及评价体系等资助工作领域各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成立学生资助工作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统筹评审工作。评委会成员由省教育厅等有关厅局、有关科研机构、各大中专院校等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评委会”下设秘书组,具体负责评审事务工作。 第四条 学生资助工作优秀论文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论文占参评论文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二等奖不超过15%,三等奖不超过30%。评委会可根据参评论文质量的具体情况,决定获奖比例的增减。 第二章 论文要求 第五条 参评论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客观反映学生资助工作发展水平和趋势。学术性论文应具备必要的调查或数据支撑,有较好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性论文应侧重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和实用性。 2、以文字为主要表现形式,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方法严谨,结论准确。 3、观点鲜明,逻辑分明,语言流畅,文字精练,图表清晰,数据准确,格式规范(见附件1),字数5000左右。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六条建立资助专题论文评审专家库。专家库名单由有关理事单位推荐1-3名专家备选。要求具备高级职称,文字水平较高,热心学生资助工作;优先选用熟悉学生资助工作及担任学报编辑的人选。 第七条 秘书组运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SMLC),对参评论文进行查重,重复率超过30%的论文取消参评资格。如属个人已发表的论文,可以参加评审。 第八条 秘书组按照回避、保密原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若干名专家。由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论文进行评审,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2)打分并提出书面初评意见。 第九条 秘书组汇总专家评分意见,进行分数统计和总排名,按照类别提出获奖等次意见报送评委会审议。 第十条 评委会全体成员对评审专家提出的初评意见进行充分讨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评审结果。 第十一条 评委会评选出的各等次优秀论文,在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第十二条 获奖论文公示期间,若有反映存在抄袭、他人代写、编造调查数据等情况。经核实将撤销其奖励,并向作者所在单位通报。 第十三条 评审结果经公示确认后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章 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获奖证书授予获奖论文的每位作者,由学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标准另定。参评论文作者每次获奖论文不超过一篇。 第十五条 获奖论文将编入优秀论文集。其中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论文,经推荐可在资助工作年会上进行交流。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 附件1: 参评论文格式规范要求 1.文章标题格式为:黑体三号(加粗);若有副标题,格式为:宋体四号。 2. 论文整体结构 (1)标题,(2)副标题(如果有),(3)摘要(100—200字左右),(4)关键词,(5)正文,(6)参考文献,(7)附录。 3. 摘要: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 4. 关键词: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 5. 正文: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四号字,行间距为1.5倍。文稿中的纯数字,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6. 注释:以尾注形式排印。注释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③。 如:[1]刘国钧,王连成.图书馆史研究[M].北京:高等 教育出版社,1979:15—18,31. 注:文献类型及载体类型标识 参考文献类型:专著、论文集、报纸文章、期刊文章、学位论文、报告、标准、专利; 文献类型标识:M、C、N、J、D、R、S、P。 附件2: 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论文评分表 文章内容部分 评 分 参 考 标 准 满分 得 分 1.选题对准热点,客观反映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发展水平和趋势。有深入、系统的理论分析和严密的调查研究水平。 25 2.学术性论文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创新;应用性论文应有必要的调查或实验做支撑,并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22 3.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方法严谨,结论准确。 20 4.对解决当前资助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能为决策者启发思路,并预计能取得显著的社会与经济效果。 15 5.观点鲜明,文笔流畅,叙述清楚,数据准确。 15 6.言简意赅,字数符合要求,超过字数酌情扣分。 3 合计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