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武院综〔2018〕63号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18-06-29 信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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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在大学生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展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①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生守则》,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勤奋努力,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居班级前列。 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④学年德、智、体综合积分在85分(含85分,下同)以上,无补考课程,未受过任何处罚(德、智、体综合积分具体评分方法见学生手册《必赢nn699net德、智、体综合积分评定实施办法》)。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骨干带头作用。参评对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3、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在学习、宿管、文体、宣传、保卫、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单项上表现突出,且无违纪行为。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应在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小组”,采取群众民主评议,班级推荐,评选小组审定的方式,确定出各学院的优秀学生推荐人选,并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之后,上报优秀学生推荐人选名单至学生处。 2、凡入选推荐优秀学生的个人需填写《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各学院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推荐登记表》、《名单汇总表》(需分类以院系为单位汇总)及公示材料等纸质交到学生资助中心,并以院系为单位将电子版《名单汇总表》发到学生资助中心,邮箱:422370630@qq.com,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名额分配 各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的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五、评选工作的几点说明和注意事项 1、评定优秀学生工作是做好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使评选的过程成为鼓励先进、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 2、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评选出来,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者和不合格者,经查实,即予取消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3、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它方面,或降低其他方面好的标准。对于确有实绩,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4、既要注重评选一贯优秀的学生,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差,经过自身励志努力,有明显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以鼓励全体学生努力上进。 5、考察智育、体育成绩时应以上学期成绩为主,并参考其他有关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附件1:2017—2018学年必赢nn699net各类优秀学生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各学院各类优秀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4:2017—2018学年各学院“各类先进个人”发放审批表。
武夷学院 2018年5月21日
武院综〔2018〕63号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