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民族美术双年展征稿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文艺工作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族美术事业发展,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梳理和研究中国民族美术的新面貌、新特点,从而促进中国文化自觉,塑造国家形象,增强民族团结,共筑中国梦,中国美协于2018年12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特举办“第三届中国民族美术双年展”。征稿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民族美术艺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溢鑫(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华中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任:徐里、殷会利
副主任:张树林
秘书长:李伟、曹宝泉
副秘书长:白杰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三丰、刘佳、林自栋、咸艺、贺绚绚、赵盼超
办公室主任:咸 艺、刘佳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绚
展览编辑:孟左明、丁三丰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12月
五、展出地点:中国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中国画130件,油画130 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中国画130件,油画130件,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税前油画收藏费:18000元/件)
2、画展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一人仅限投稿一张(10寸),多投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或雷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复评送件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18年 10月 15 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中国美术家协会,邮编:100083
收件人:孟左明(第三届民族美术双年展),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7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