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17-07-26浏览次数:67

全国青年美展是国家级综合性大展,不仅为青年美术家搭建了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更通过青年美术家的优秀作品表现了他们的创新精神、创作热情和对社会的人文关怀,反映当代中国美术的新发展、新特点。展览旨在反映青年美术特性,倡导艺术创新的多样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养和扶持青年美术家,鼓励青年美术家多出精品力作。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简称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左中一刘大为

主任:徐里刘尚军

秘书长:杜朱松华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苏新平杨飞云沈尧伊陈金华高荣生黎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

展览编辑:李芳

三、评审委员会

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出时间、地点:20186—7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并在全国进行巡展。

2、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400件。

其中:中国画100件、油画100件、综合画种200件(包括:版画40件、雕塑40件、水彩、粉画40件、漆画40件、插图、连环画40件)。

3.参展作品展览及巡展全部结束后退还作者。

五、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参展要求:

1、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综合画种(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插图、连环画),参展者务必注明画种。

2、凡自2015年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3、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4、参加复评的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清单表格,应逐项填写清楚。表格从中国美协官方网站刊登的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及相关规定处下载。

5、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规格要求请严格执行(见附件)。

6、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注:197311日(含)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六、作品评选

1、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2、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设立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

七、宣传出版

1、宣传: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发出后,通过各省美协对全国青年美展创作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出版《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八、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3、由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4、入选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九、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至20184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710,邮编:100083(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李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画展信息可登陆www.caanet.org.cn

中国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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