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资产清查、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2浏览次数:338

关于做好2015年资产清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必赢nn699net资产清查及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武院 [2014]32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部门)及时做好2015年资产清查及处置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有资产清查范围及时间
 
1、资产清查对象:学校所有二级单位(包括机关、学院、教辅、后勤)
 
2、清查范围:本部门全部资产(包括教学、科研、办公、教辅)
 
二、国有资产清查步骤及时间
 
1、自查阶段:2015112日——2015415日(上交材料--资产账
 
目可自行下载或资产处提供注:需资产管理员及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确认)
 
2、资产处核查阶段:2015416日——2015430
 
3、总结反馈阶段:201558日——2015531
 
三、国有资产报废处置:
 
1、处置资产的申请范围:20081231日之前,经技术鉴定符合报废
 
条件的资产。
 
2、按16大类资产分类汇总表上报资产处。
 
3、报废申请及鉴定表另发通知再行填报。
资产处
2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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