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次数:832


关于开展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持续推动高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04号,决定继续开展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科高校教改专项,以下简称“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项原则采取“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方式直接上报。

立项类别及数量2020年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各学院、部门限推荐本科教育教学项目和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各1项,请在汇总表中标明一般项目或重大教改项目,否则按一般项目处理;学校拟向省教育厅推荐重大教改项目2项、本科教育教学一般项目3项和创新创业教育一般项目3项。

二、立项范围

围绕当前我省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一流本科建设”和“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等主要任务,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在“双一流”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专业认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应用型高校建设,线上教学,职教本科建设等重点领域集中资源优势,立项建设一批引领性、创新性、示范性项目,在推动内涵建设、质量提升,教学成效持续改进,教学成果培育等方面力争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有力支撑学校的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课堂建设。立项项目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引领、产出导向,应有明确的改革指向、具体的创新措施、明确的预期成果。

可以结合抗击新冠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的经验,创新教学模式,开展课堂革命,把优秀的教学案例升华为优秀教改成果。

三、立项要求

(一)推荐项目应有校级教改项目或主体内容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等前期工作基础。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的综合研究和改革。两所及以上高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须明确主持学校。

(二)一般教改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下)申报,推荐比例应占各高校申报数的50%及以上。鼓励具有3年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的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具有2年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经历即可)。

(三)重大教改项目应为具备1年以上扎实的实践与探索基础,研究方案符合国家相关办学规定,经必要程序确认列入学校综合改革内容,总体和分阶段目标建设任务、实施过程具有可优化、可持续性且各相关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保障完善的项目。

(四)已主持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且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不得兼报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参研人员原则上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不含2个)。一般教改项目参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重大教改项目不限。重大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四、立项管理

(一)教改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202210月),原则上不得提前结题。

(二)项目成果应有至少1项实践性成果,包括学位点、学科专业或平台建设方案、培养方案;教育教学质量标准;通过评估认证;基地认定;教材讲义出版;相关成果获奖;团队荣誉;外部评价鉴定等。原则上不接受仅有个人专项或论文的项目申报结题。

(三)项目由我校统筹保障经费。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0619日前将《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和《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一式五份交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yxyjwziliao@163.com,每项课题保存命名方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一般或重大”,学院或部门整体压缩文件保存命名方式为“学院(部门)名+2020教改”。被学校推荐的项目请在628日之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上传至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fjedusr.cn/xmsb)。

联系人:于海洋。电话:5136099.


附件:

 1.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200522.doc

 2.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200522.docx




                       教务处

                        2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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