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教师正常教学期间,申请外出参加短期进修学习或担任各种专家评委的情况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我院人员管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管理办法
1、如学校职能部门抽调我院教师外出学习或担任专家评委,且人数较多,学院将根据教学需要,安排适当人数教师参加。
2、同一专业内,担任同一年级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同一时间外出学习、参加学术会议、担任专家评委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确有需要的,经学院同意后,申请外出教师需与其他老师做好课程对调或其他妥当课程安排,不能采用“调空后补”的方式,避免出现学生一段时间内课程“空窗”然后又集中补课的情况。
3、一些经常性的外出学习或担任评审活动,相关系和教研室可采取教师轮流参加的方式,以便更多教师得到服务社会、学习锻炼的机会。
4、教师经批准外出后,需严格按照审批行程往返,不得私自延长外出时间或增加额外行程。
5、教师外出参加活动,需时刻牢记教师身份,不得出现影响学校或教师形象的言行。
6、在不涉及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外出教师返校后,应在系内或院内分享交流参加活动的心得感受。
7、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时间完成相关培训、调研等。
8、教师外出手续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向院领导审批前需先向教科办登记报备。
必赢nn699net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