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围绕“严明廉洁纪律,增强自律意识”主题开展学习研讨。学院党委副书记宋卫军主持会议。
会上,宋卫军逐条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同时,宋卫军、华伟平和简绍菊等3位同志围绕主题作重点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要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会议强调,廉洁纪律不仅仅是一纸规定,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底线,更是一场没有终点的修行,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加强纪律意识,提高敬畏之心,增强服务师生能力。要始终保持对权利和利益的警惕性,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抵制特权思想和行为,落实“党章要求”。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自觉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不断增强公仆意识,确确实实要把服务“师生”放到心上、认认真真推动“学院”发展。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治四风”。针对校党委对我院的巡察工作中提出的问题,我们要继续抓落实,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保证相关工作“不违规”“不违纪”,保障学院“平稳”快速发展。三是学纪知敬畏见行动,做到自身清正廉洁。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理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师生工作中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行。坚持不该要的不要、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保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政治本色。
学院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