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采集2018年普通高校办学监测补充数据的通知》(闽教评中心〔2018〕47 号)文件要求,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本科补充采集数据表,并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至规划处及电子版发至wyxypjb@163.com。
分工如下:
序号 | 项目 | 责任部门 |
1 | 表1.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支持(时点) | 办公室(政策支持) 规划处(发展战略规划) |
2 | 表2.政府咨询报告(学年) | 科研处 |
3 | 表3.社会合作协议与合作机构(时点) | 办公室 |
4 | 表4.生源情况信息采集表(时点) | 教务处 |
5 | 表5.媒体影响力(时点) | 宣传部 |
6 | 表6.信息化建设(时点) | 实管中心 |
发展规划与评建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