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评建处职责
负责学校改革、发展及评估建设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学科建设,教学质量督查等工作。具体为:
1.负责拟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各类事业均衡发展。
2.负责学校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负责学校办学体制和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有关学科专业的设置、撤销与调整的审核工作。
3.负责学校学科建设,指导协调二级学院、学科专业的布局、结构调整,以及教学、教育资源配置工作。
4.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
5.负责学校教学评估、审核评估、专业评估、学位评估及专业认证等的计划、实施、指导等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相关规划、计划、方案的制定工作。
7.完成校领导交办和上级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
8.负责本部门的人员管理、思想教育、廉政建设等工作,做好与校外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